食品成分及添加剂规则
编号:PK01-01
本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律法规为基础所制定。
一、对于食品添加剂(包括保鲜剂等)的使用,有以下主要规则和措施:
1.品种限制:只能使用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成分品种,不得使用未被批准的物质。
2.使用范围:每种添加剂及成分都有明确规定的适用食品种类和加工工艺。
3.最大使用量:严格限定每种添加剂及成分在特定食品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不能超标使用。
4.标识要求
(1)添加了食品添加剂及成分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上明确标注所使用的添加剂名称等信息。
(2)添加剂及成分的执行标准详情和生产商信息。
(3)说明书展示形式之一
添加剂 | 执行标准 | XXX企业 |
添加剂 | 执行标准 | XXX公司 |
成分1 | 执行标准 | XXX公司 |
成分2 | 执行标准 | XXX企业 |
...... | ...... | ...... |
5.安全评估:所有食品添加剂及成分都要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程序。
6.监管检测:在说明书、合格证、大小包装等明显醒目标注提示语:相关部门会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及成分使用情况的监管和检测,确保符合规定,分批检测时,发布真实检测报告。
二、国家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成分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一般是安全的,但如果大量食用超过安全限量,可能会对身体产生多种负面作用(注:商品说明书上需明确标注并告知消费者):
1.过敏反应:某些人可能对特定添加剂过敏,大量食用可能引发过敏症状。
2.消化系统问题:可能会导致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系统不适。
3.影响神经系统:如一些人工色素等可能对儿童神经系统发育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4.人身安全风险:部分添加剂长期大量摄入可能有潜在的风险,虽然这种情况相对少见。
5.代谢紊乱:可能干扰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过程。
6.明确醒目标注以下提示语:正常情况下按照规定合理使用添加剂,食品是安全的,不必过分担忧。但消费者也应该保持均衡饮食,避免过度依赖加工食品。
补充:为了避免口感、营养成分变化,建议通过全冷链加工储存运输保障商品的品质。以上食品若能实现全冷链加工储存运输,平台将给予该类食品相应扶持。
本规则于2024年6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