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等级规则
编号:PB03-02
本规定主要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司法》《破产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品上上相关规章制度为基础所制定。
一、店铺等级规则是商家对平台和消费市场的一种承诺。
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对消费者构成赔偿的,是在商家不进行主动积极赔偿后,平台从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中扣除对消费者的赔偿。
三、赔付的对象为消费对象。
四、店铺等级赔付倍数越高、该商家的店铺等级越高。
五、店铺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
六、店铺等级属于企业自愿行为,平台不做强行规定。
七、平台不会根据店铺等级进行排序销售和关键词搜索。
八、店铺等级规则:
(一)升级规则
五、六、七级以季度为周期进行店铺等级评级,排名晋升不允许跳级晋升;
1.一级升四级:
倍数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 2倍 | 4倍 | 6倍 | 8倍 |
2.四级升五级:
四级店铺以小类别低差评率排名前70%,低退货率排名70%为标准晋级五级
3.五级升六级:
五级店铺以小类别销量环比排名前30%,低差评率排名前30%,低退货率排名30%为标准晋级六级
4.六级升七级:
六级店铺以小类别好评率排名前10%,销量环比排名前10%,低差评率排名前10%,低退货率排名10%,为标准晋级七级
(二)降级标准:
以季度为周期进行评级,未达到升级要求的等级保留,未达到原等级要求的进行降级处理。
附则:
1.企业实现社会价值的基础就是首先实现社会责任的精神,此店铺等级不是建立在实际赔付能力的基础上,而是让企业敢于承担相关责任的实际行动和决心。
2.店铺等级与维权行为不相关,店铺规则和维权是两个性质不同的规则,是确认订单到售后的有效保障之一。
本规则于2024年6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