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惩戒规则
编号:PB02-04
本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为基础所制定。
一、定义与范围
1.虚假宣传是指对商品广告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权威检测报告、证书,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误导的商业宣传。
2.涵盖商品详情页、视频、广告、店铺公告、客服沟通等各种宣传渠道和方式。
3.具体的虚假宣传行为界定详见《严禁虚假宣传行为五十条》。
二、违规行为及处罚
1.例如夸大产品功效、虚构商品产地、使用绝对化用语(如“最”“第一”等)、虚假促销活动(如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都被视为虚假宣传行为。
2.处罚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下架、店铺扣分、限制店铺功能、暂停营业甚至永久关闭店铺等。
3.商家需向消费者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若商品单价<=50元,赔偿额不足500元赔500元(注:食品药品类商品不足1000元赔1000元);若50<商品单价<=100,赔偿额不足1000元赔1000元;若100<商品单价<=200,赔偿额不足2000元赔2000元;若商品单价>200元,严格按照十倍赔偿执行。该赔付责任由商家进行承担,优先从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及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商家若不积极承担,将通过法律程序积极追诉。
4.平台对商家处以不低于25万元罚款,若因虚假宣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平台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证据要求
1.平台会要求消费者在举报虚假宣传时提供相关证据,如商品页面截图、聊天记录、视频等。
2.商家若被指控虚假宣传,也需要提供证据自证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四、审核与监督
1.平台会通过人工审核、大数据监测、消费者举报等多种方式对商品和服务的宣传内容进行监督和审查。
本规则于2024年6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