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上上标品规则
编号:PB05-08
本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所制定。
一、商品质量及服务
•符合平台相关品上上标品规则(标题含有品上上标品字样的规则)的品类及单品的商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的商家。并商家及品牌实际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对于极具创新性与稀缺性的小众高端品类可适当放宽。
•高于国标的品类及单品的执行标准及检测标准平台没有品上上标品规则的,商家及品牌需要与平台共同制定相关品上上标品规则,并有能力执行,参与制定的商家及品牌实际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积极主动者可放宽致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高于国标并严格执行的欧美,香港行政区、新加坡、日本、澳洲、新西兰的执行标准及检测标准的进口商品及国外品牌,能公示真凭实据对比的充分证据的商品,并商家及品牌实际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对于极具创新性与稀缺性的小众高端品类可适当放宽)
二、符合相关条件的商品需申请入驻品上上标品专栏窗口,相关品控审核通过后才能获得品上上标品标识。
本规则于2024年7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