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服务项目自定义规则
编号:PB06-12
本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所制定。
一、在商品页的服务承诺项目按钮内,商家可自定义添加服务项目。这些新增的服务项目会与运费险、包邮等按钮同时呈现,例如 “不满意包退”“口感不佳包退”“使用三分之一前包退” 等。商家在添加自定义服务时,需上传简洁明了的服务项目名称,并附上详细且充分的规则。需注意,这些规则不得违反法律及平台的相关规定,且其格式内容应与平台规则保持高度一致。
二、商家在制定服务规则时,必须确保其在自身能力范围之内,禁止制定超出自己服务范围之外的规则及承诺。商家应客观评估自身的资源、技术和能力,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和标准,以确保能够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如果商家因超出自身能力范围而无法履行服务承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平台的处罚,同时也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商业价值及社会责任。
三、新增自定义服务规则要在售后承诺按钮中重点体现。
本规则于2024年6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