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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规则

    中药材及食品禁售规则

    作者:luobaolong  日期:2025-05-27 15:34:28  点击:  属于:商品规则

    《中药材及食品禁售规则》

    (品上上标品)

    编号:PB05-06

    本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为及平台相关规则制定。

    一、商品准入与证明要求

    1.商家经营干货及中药材类(如木耳、红枣、笋干、地瓜干、葡萄干、桂圆干、银耳、香菇、枸杞、党参、当归、麦冬、人参、黄芪、金银花、菊花、丹参、百合、天麻、白芍等)、生鲜类(如生姜、黄花菜、草莓等水果、莲藕、蘑菇、芋头、山药、茭白、水产品如海参、鱿鱼等)、乳制品及天然牛奶、肉制品、工厂加工食品(如蛋糕、饼干、蛋黄派等)、天然香料(如八角、山奈、辣椒、花椒等)、坚果类(如核桃、开心果等,包括进口坚果)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2. 商家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所售商品没有以下违法行为:被硫酸镁浸泡增重、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色素、甜蜜素等非法处理,被硫磺熏蒸,添加三聚氰胺、水解蛋白、非食用脂肪、瘦肉精、亚硝酸盐、工业染料、硼砂等违法添加物,使用病死畜禽肉加工,过量使用防腐剂,被膨大剂或催熟剂处理,被福尔马林、孔雀石绿、工业双氧水浸泡或染色,添加染色剂、增重剂,以次充好,虚假标注产地等。对于坚果类商品,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况如使用化学物质处理核桃以去除青皮、开心果被硫磺熏蒸使其颜色更白等情况,商家也需加以证明不存在此类违法行为。

    二、商品信息规则

    1.商家必须如实准确地标注商品的成分、营养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内容,不得虚假标注或故意隐瞒可能引起过敏的成分。对于可能涉及不良处理的商品,要明确标注真实情况,如被硫磺熏蒸的干货类、中药材类商品,被膨大剂或催熟剂处理的水果,被福尔马林浸泡的水产品等,以及天然香料是否经过硫磺熏蒸、添加染色剂等不良处理情况。对于中药材类商品,需详细标注其品种、产地、加工方式。对于天然香料,需标注其具体品种、产地以及处理情况。对于坚果类商品,应标注是否经过化学处理、是否被硫磺熏蒸等情况。

    2.商品图片必须真实反映商品的实际外观,不得进行过度美化或使用与实际商品不符的图片误导消费者。例如,不能上传被硫磺熏制后颜色异常鲜艳的生姜等商品图片;对于中药材和天然香料,图片应准确展示其真实形态和色泽,避免误导消费者。对于坚果类商品,图片应真实反映其实际状态,不得通过修图等方式掩盖可能存在的问题。

    3.商家必须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强制检测证明,证明所售商品不含上述违法行为中涉及的任何不良物质。检测证明应包括商品的详细信息、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并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展示

    三、商品质量规则

    1.干货类食品(木耳、红枣、笋干、地瓜干、葡萄干、桂圆干、银耳、香菇等)不得被硫酸镁浸泡增重、不得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色素、甜蜜素等非法处理,也不得被硫磺熏蒸。

    2.生鲜类商品(生姜、黄花菜、草莓等水果、莲藕、蘑菇、芋头、山药、茭白等)不得被硫磺熏制、不得使用膨大剂、催熟剂、工业蜡等不良物质处理,水产品(海参、鱿鱼等)不得被福尔马林、孔雀石绿、工业双氧水等浸泡或染色。

    3.乳制品及天然牛奶不得添加三聚氰胺、水解蛋白、非食用脂肪等非法物质,不得超量使用防腐剂如苯甲酸、山梨酸等。

    4.肉制品不得添加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亚硝酸盐、工业染料(如苏丹红)、硼砂等违法添加物,不得使用病死畜禽肉加工,不得过量使用防腐剂。

    5.工厂加工食品(蛋糕、饼干、蛋黄派等)不得违法添加硼砂、苏丹红等工业染料、甜蜜素等物质,不得过量添加防腐剂、抗氧化剂,不得使用过期原料,不得虚假标注。

    6.天然香料(八角、山奈、辣椒、花椒等)不得被硫磺熏蒸、不得添加染色剂、不得添加增重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虚假标注产地。

    7.中药材类(如枸杞、党参、当归、麦冬、人参、黄芪、金银花、菊花、丹参、百合、天麻、白芍等),必须证明或承诺无以下行为:

    (1)被硫磺熏蒸进行着色保鲜;

    (2)用非药用部位冒充药用部位:比如某些中药材的特定部位才有药效,但用其他相似但无药效的部位来冒充;

    (3)用伪品冒充正品:使用外观相似但来源不同、无药用价值甚至有害的物质来假冒正规中药材;

    (4)掺杂:在优质中药材中掺入劣质、杂质或其他品种的中药材,降低整体质量;

    (5)染色:为了使中药材外观色泽更好看,采用非法染色剂进行染色处理,掩盖劣质品质;

    (6)提取有效成分后再出售:将中药材中的有效成分提取出来用于其他用途,然后将剩余的部分当作正常中药材出售,导致药效大大降低;

    (7)不按照规范的炮制方法进行加工:中药材的炮制有严格的工艺要求和规范,如炒制、蒸制、炙制等。不按规范操作可能影响药效甚至产生有害物质;

    (8)使用不合格的辅料:炮制过程中使用的辅料应符合标准,如使用受污染的醋、酒、盐等辅料进行炮制;

    (9)为增强药效或改变性状,添加非法的化学药品,这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不良反应和危害。

    四、商品禁售规定

    1.对于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或无法提供无违法证明的商品,平台将予以禁售。

    2.一旦消费者或平台发现商家销售有违法行为的商品,将立即采取罚款、下架商品、暂停店铺营业等措施,并追究商家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

    1.消费者在平台购买以上可售商品后,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描述不符,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换货或索赔。

    2.平台将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高频率问题商品的投诉,将进行重点调查、处理及追责。

     

    本规则于2024年6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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