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收货规则
编号:PB07-07
本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所制定。
一、收货前的准备
消费者下单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订单物流信息及预计送达时间。
二、收货时的注意事项
1.当面验收:快递员在场时检查商品外包装,若商品外包装异常破损,及时拍照录像保留凭证。
2.核对商品信息:检查数量、规格等信息是否与订单一致,配件是否齐全。及时拍照录像保留凭证。
3.初步检查商品质量:对易碎品等进行简单测试或检查,有问题拍照或录像留存证据。
4.为避免证据不足,建议消费者全程录像。
5.若本次提供的证据不充足,建议消费者二次购买同款商品(第二次购买不限于原消费者,亲戚朋友购买商品后的拍摄内容同样可作为证据),取货时认真做好拍摄录像,录像内容包含物流单号及开箱前后的全程拍摄。
6.若商品初步判定有问题,应在签收(含代签收)后的72小时内(60岁及以上的老年消费者可延长至96小时)上传凭证至平台,后续判定的质量及其他相关问题,收集补充证据应在无理由退换货期间或商家承诺的期限内,具体退换货流程按照《退换货和退款规则》执行。
7.若商品初步判定有问题,生鲜及特殊商品须在签收(含代签收)的24小时内上传凭证至平台,若商家有其他约定,按照商家规定执行。
8.若有误导消费者或虚假宣传等问题按照《禁止误导性促销二十条》《严禁虚假宣传行为五十条》《品上上保障体系(一)》等规则执行。
三、收集证据的方式
1.拍照:对商品的外包装、内包装、商品本身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多角度拍摄。
2.录像:对商品进行录像能够更全面地记录收货过程和商品情况。
3.保留相关文件:保存好商品的发票、订单详情页、快递单号等文件,作为购买和收货的凭证。
四、特殊情况处理
1.他人代收
委托他人代收,应提前告知代收人注意上述事项,并在代收后及时与消费者沟通商品情况。如有问题,代收人的签收视为您的签收,但消费者仍有权依据证据进行后续处理。
2.未当面签收
如果快递员未经消费者同意将商品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消费者在签收时发现问题,应尽快联系快递员和商家,并提供相关证据。
3.商品缺失或损坏
消费者及时联系商家,说明情况并提供所收集的证据和商家协商解决的方案,如消费者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可申请平台客服介入,依据平台规则维护自身的权益。
4.退换货运费承担按照平台《退换货和退款服务规则》执行。
5.消费者定做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不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于2024年6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