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误导性促销二十条
编号:P004
以下是品上上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及品上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1.虚假折扣:禁止商家先提高商品原价,再以所谓折扣价销售,必须保证折扣真实有效。例如,某商品原本定价 100 元,不能先将价格提升至 200 元,再以 100 元的“折扣价”出售。
2.购物节促销:禁止在任何购物节或节假日无理由调高商品单价以及虚假标注库存,必须保证促销价格和库存量的真实性。例如,在品上上316购物狂欢节期间,不能将平时售价 50 元的商品提价至 80 元再进行促销,也不能虚报库存数量制造商品抢手的假象。
3.拼单拼团:禁止利用拼单价、拼团价而不真拼真团形式主义促销,同时禁止拼单拼团前抬高单价和虚假标注库存,必须保障促销价格及库存量的真实性。比如,在拼团活动中,不能通过提高单品价格或虚假标注库存来诱导消费者拼团购买。
4.限时抢购:禁止各种形式的抢购时间作假,限时抢购活动应明确起止时间,也不得制造时间及库存紧迫感来诱导消费者盲目下单。例如,不能将限时抢购的结束时间故意提前或设置倒计时模式,造成消费者匆忙下单。
5.设置满减:禁止满减额度设置不科学合理,避免过于复杂的价格套路和诱导性质,防止消费者为凑满减而购买不必要的商品。鼓励商家以套餐形式多商品销售。比如,满减规则不能设置为“满 100 减 10 元,但需购买指定的高价低性价比商品才能享受”。
6.买一送一:禁止在买一送一活动中,送的商品与购买商品本身的详情不一致,送的商品必须与原商品一致。例如,购买一款手机,送的并非原款手机而送的关联或其他商品。
7.附带赠品销售:禁止赠品不具备有一定价值和实用性,且未提前清晰展示、公示的行为。赠品同样享有原商品附带的售后服务。比如,购买家电赠送的小家电,应保证其质量和正常的售后维修服务。
8.零元购:禁止零元购含有后续收费及任何附加条件,禁止后续以促销名义对顾客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例如,不能在零元购后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的运费或服务费,也不能频繁发送促销信息骚扰消费者。
9.误导性好评:禁止任何形式的误导性好评,例如,利用页面、客服、电话、私信、好评卷等手段,好评返优惠卷、好评返现、好评送礼。
10.优惠规则:禁止多种优惠券叠加使用等优惠套路,应方便消费者计算实际优惠,避免出现复杂易混淆的情况。例如,不能设置“满 100 减 20 元优惠券”不能与“八折优惠券”同时使用的复杂规则。
11.饥饿营销:禁止宣传限量供应销售但信息不真实的行为,不得故意造成消费者恐慌性购买。比如,不能声称商品限量 100 件,但实际库存远大于此。
12.设置消费门槛:禁止优惠券和现金券的消费门槛与商品实际价值和市场消费水平不符。例如,不能将 5 元优惠券设置为消费满 500 元才能使用。
13.明确限时使用期限:禁止券的有效期不符合消费者充足且合理的使用时间。例如,不能发放有效期仅为几天的优惠券。
14.明确退款期限规则:禁止退款机制含糊不清,具有诱导误解的字眼和条款。例如,退款设置了隐形附加条件导致无法退款。
15.标注特定商品限制:禁止只能用于特定商品或品类的部分券,未显著标注,不得模糊处理。例如,“仅限服装类商品使用”的优惠券,应在券面上清晰标明。
16.销量数据营销:禁止商家围绕以提高销售数据为最终目的进行误导性营销,销量数据可能并不能完全真实、准确地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真实的销量数据准确性难以保证。平台关闭商品相关的具体销售数据展示,保留后台数据,以减少部分商家利用销售数据误导消费者的机会,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消费者理想消费的权益。例如,以次充好,把质量差的商品包装成合格商品售卖;虚假宣传商品功效,将普通甚至劣质商品吹嘘得效果神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低性价比商品等行为。这些行为牺牲了产品质量、服务以及性价比。具体详见《商家竞争规则》。
17.优惠真实:禁止宣传的优惠幅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夸大误导消费者。例如,宣传“全场五折”,但实际上只有部分商品五折。
18.诱导囤货:禁止不合理控制优惠券和现金券的发放数量及频率,避免消费者过度囤货。例如,不能通过限量发放大额优惠券,诱导消费者大量购买短期内用不完的商品。
19.金融性促销:禁止商家赋予商品或虚拟商品金融性功能,禁止以商品为载体进行金融性诱导,使消费者不理智消费。例如,在销售一款茶时,暗示或明确表示其会涨价,无论是在平台还是实体店宣称购买后有收益行为的,且由个人组织单位负责回收,还有非真正意义上的收藏,而是打着收藏的幌子,误导金融性收藏。
20.误导性红包及现金券,禁止本平台商城及商家官方店设立红包消费专区(可发放全品类红包及现金劵),购买指定专区的商品,诱导消费者盲目下单。例如:领取的3元红包只能购买精美首饰专区的玉镯等商品。
补充:
1.鼓励商家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壮大自身品牌,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及理性消费为目的,积极进行促销活动的创新。
2.相关违规严格《误导性促销惩罚规则》及相关规则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处罚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下架、店铺扣分、限制店铺功能、暂停营业甚至永久关闭店铺等。
(2)商家需向消费者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二十倍作为赔偿。若商品单价<=50元,赔偿额不足1000元赔1000元;若50<商品单价<=100,赔偿额不足2000元赔2000元;若100<商品单价二十倍赔偿执行。该赔付责任由商家进行承担,优先从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及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商家若不积极承担,将通过法律程序积极追诉。
(3)平台对商家处以不低于50万元罚款,若因误导性促销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平台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则于2024年6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