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规则
编号:PY02-01
本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法规为基础所制定。
一、产品信息规范
(一)适用人群
准确标注适合的年龄段,如儿童、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等。针对特定人群,如孕妇、哺乳期妇女、运动员等要有专门提示。
(二)产品分类
明确保健品的分类,如维生素类、矿物质类、蛋白质类、草本植物类等。
(三)产品规范
1.产品图片应清晰展示产品全貌、包装及相关说明。
2.保健品必须明确标注产品名称、成分、适用人群、使用方法、保质期等关键信息。
3.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保健品批准文号,标注产品所符合的具体标准编号。
4.保健品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和相关资质证明,产品的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必须清晰标注相关信息。
5.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规定,严格遵循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执行标准。
6.产品内容必须基于科学依据和真实功效,不得编造虚假案例或误导、暗示消费者,广告用语应科学、严谨、规范,不得利用虚假或误导性的图片、视频等进行宣传。
7.禁止宣传保健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在产品包装上面强制要求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在商品详情页面也需注明“本品不可替代药物”字样。
8.宣传内容应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9.宣传时不得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中心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10.宣传时不得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或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11.不得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
12.不得含有表示产品功能、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以及含有使用该产品能获得健康的表述。
13.在上架产品标题格式方面,需包含品牌名、通用名、产品属性等,且禁止包含成分的宣传。国产保健食品在商品详情属性栏,必须勾选“是否为保健食品(健字号)”,同时在商品主图的最后一张展示带有保健食品标识或批准文号的细节图;进口保健食品则要在商品主图的最后一张展示带有简体中文标识的细节图。
(四)标签说明
1.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内容准确、清晰、易懂。
2.完整准确的标注产品名称、成分、使用方法、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等信息。
3.完整、准确地列出所有成分。
(五)使用风险
1.清晰说明可能存在的使用风险,如过量使用的后果。
2.提醒消费者在特定疾病或身体状况下的注意事项。
3.对可能引起过敏或特殊反应的成分进行重点标注。
(六)产品溯源
1.建立严格的产品溯源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2.建立完善的追回机制,做好产品信息备份。
本规则于2024年6月15日生效。